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5]10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28
实施时间: 2026-5-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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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蒙医医院制剂备案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建议出台专门针对基层蒙医医院制剂备案税收减免建议。目前,国家层面对于医疗服务、中医药材种植及初加工出台了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但是销售中成药制剂不属于医疗服务范围,中成药制剂也不属于药用植物初加工范围,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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