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5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2]2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8-23
实施时间: 2022-8-23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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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张学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沉淀生产要素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我局已经收悉,现将涉及税务部门内容答复如下:
  一、针对“深化供给侧改革与完善工作机构。建议由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金融办、国资委、工商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法院、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成立内蒙古依法处置僵尸类企业处置领导小组,同时尽快搭建内蒙古破产清算行业协会,吸引研究破产清算专家学者、专业律师参与,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高位推进闲置资产和危困企业处置清理工作”建议的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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