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1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2]27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8-16
实施时间: 2022-8-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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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润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的提案》(第02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加强金融机构和政府各类信息平台合作,充分挖掘民营企业的纳税、社保等数据,开展“银税互动”等业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目前已基本实现,并在持续优化。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优化平台建设,与建设银行等更多金融机构共同合作,促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全年接入金融机构12家,共授信6.3万笔,授信金额131.36亿元。同时升级改造银税互动平台,进一步加强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助力企业加速复工复产、达产达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在已实现税务与金融机构数据直连的基础上,按照总局部署,积极协调银保监部门,探索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同时,持续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优化“银税互动”平台,助力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注,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