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1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23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13
实施时间: 2024-8-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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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民盟内蒙古区委: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部门协作,深化精细服务,优化银税互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周期精准政策服务,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银税互动助力市场主体融资发展
  我局联合发展改革、金融监督管理、银行金融机构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助力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帮助银行获得优质客户资源和可信资料,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促进纳税人增强获得感和遵从度,形成税务、银行、企业三方共促共赢的良好局面。截至今年上半年,“银税互动”注册企业达15.58万,20个签约合作银行,推出50款金融产品。“银税互动”累计授信16055笔,授信金额87.49亿元,信贷规模持续增长,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二、精细服务助力办税缴费提质增效
  我局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升级办税服务厅服务效能,试点打造“开放式”税务局,构建起业务流转“零距离”、征纳互动“零距离”、争议化解“零距离”、纪检监督“零距离”的税费服务新格局,推动税费服务更精细、办税缴费更便捷、矛盾化解更贴心、征纳关系更和谐。
  (一)前置服务更便捷。通过建设税费协同“扁平化”、税费服务“一体化”、风险应对“实体化”、税源管理“网格化”四个团队,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与服务方式,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度,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一站式”税费综合服务中心,将原由税收管理部门、政策部门、税源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的全部业务下沉办税服务厅,打破部门壁垒,实行扁平化管理、实体化运作,涉税费事项办理全部前置到办税服务厅,一件事一次办结。
  (二)办税体验更优化。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区设置,撤销窗口柜台,去除税企“物理隔离”,推行“敞开式”办税缴费。全面整合即办类事项与流转类事项。充分发挥线上“云”平台作用,依托办问协同热线、征纳互动平台和“税企远程可视化交互平台”,税务人员通过平台线上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咨询辅导,远程帮办服务。
  (三)政策找人更精准。聚焦优化升级创新,制发《全区税费政策精准推送优化方案》,建立精准推送工作机制,形成横向纳服牵头、业务配合、数据支撑、密切配合,纵向总省市县四级联动的运行格局。针对陆续公告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优化推出个性化精准推送策略,在政策发布时、征期前后、新开办等不同时段,积极做好“分时段、递进式、全环节”的精准推送,同时强化数据校验,实现“政策找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今年以来已通过征纳互动服务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消息1356.43万条,通过电子税务局推送消息456.764万条,通过自有短信服务平台推送消息17.06万条,通过企业微信号推送消息95.28万条。
  (四)矛盾化解更贴心。建立税费争议调解室,组建由业务部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税费争议调解专业团队,建立完善矛盾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对办税服务厅产生的税费矛盾争议,第一时间介入化解。强化税费矛盾争议的协同共治,完善与地方党委政府、人社、医保、司法、社区等部门的联络机制和协同机制,开通“线上枫桥”,依托“税企远程可视化交互平台”等线上渠道,出现矛盾进行线上座谈、多方协同解决,实现矛盾纠纷云调解。
  (五)纪检监督更有力。通过“智税监督”和纪检监督岗常态化进驻办税服务厅,对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开展全程、全员、全领域、全天候纪检监督,以“融入式”监督对部门履职、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检视,时时监督可能发生的“微腐败”问题,助力办税服务厅将矛盾、投诉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协同助力打造共治格局
  我局密切联系工商联,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和优势,及时了解、快速协调、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推动响应集成化、协作畅通化、效果最优化,打造一体推进的协同共治新格局。丰富市场主体培训辅导渠道,用好工商联“蒙商大讲堂”等平台,聚焦税费热点话题,统筹开展线上、线下送政策进商会等活动,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在小微企业相对聚集的产业园区,建立健全“产业园区+税务机关+企业协会”三方协作机制,三方选派代表开展常态化对接协商,联合产业园区管理部门走进园区,实地了解园区和企业运营情况,协同收集解决税费诉求和典型问题。邀请园区代表、企业协会代表走进办税服务厅,实地感受税费服务优化效果,对有益经验和亮点措施积极复制推广。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签 发 人:高俊宏
  承办部门:纳税服务处
  承 办 人:王一乔
  电    话:0471-5909175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