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37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2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13
实施时间: 2024-8-13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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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卢晓东委员: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国家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相关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不良债权以物抵债优惠政策”建议
  为助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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