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5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23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14
实施时间: 2024-8-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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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赵君委员: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稀土废料回收再利用产业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废料回收相关优惠政策,解决废料回收产业税收相关问题”建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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