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5-12-26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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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医保发〔2025〕20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生育、养育成本,现就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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