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医保发[2026]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6-5-29
实施时间: 2026-7-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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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规范大病保险管理确保稳健运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筹资水平
  (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基本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保群众保障需求等,科学测算大病保险资金盘子,并动态调整筹资标准。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根据前三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可在一个合同周期内按年度测算并确定各年度的筹资标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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