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2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27
实施时间: 2024-8-27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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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民盟内蒙古区委: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有序开发资源 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在建议中提出,完善协作工作机制,强化税费征收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应牵头组织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全区煤炭企业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土保持费等税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关注违法用地缴税情况。同时,督促各地完善政府领导,税费征缴部门牵头,能源、自然资源等煤炭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时互相推送涉税数据信息,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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