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0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2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9-11
实施时间: 2024-9-1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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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邱志刚委员: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蒙东航空救援基地和组建通辽市首支蒙东航空救援队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为航空救援基地和队伍的建设提供支持。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作为省级税务部门,我们在做好现行政策宣传辅导和贯彻执行的基础上,将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建议。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签 发 人:刘娟
  承办部门:政策法规处
  承 办 人:赵成林
  联系电话:0471-5909382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