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金发[2023]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7-27
实施时间: 2023-7-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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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人身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一是强化产品管理。各人身险法人机构应当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积极研发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各人身险分支机构应积极向总公司报告天津市情民情,争取相关产品在我市推广。要完善业务经营分析,深化产品回溯管理,按时向我局报送有关情况报告。
  二是合规审慎经营。各人身险分支机构要组织《通知》深入学习,强化对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理解,进一步规范宣传材料和销售行为管控,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要妥善做好《通知》实施后有关后续服务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行业宣传。支持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组织作用,加大对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跟踪研究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对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理解和认识。
  附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15898&itemId=861&generaltype=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