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6号建议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23
实施时间: 2026-4-2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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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建议》收悉,经与代表沟通确认,认真研办,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人大代表提出的“免申即享”概念为无需企业或群众提出申请,通过数据比对等即可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税务部门的惠企政策都是基于纳税人申报前提下享受,且按时、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即“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目前减免税享受形式分为申报享受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税收减免核准3种。其中,申报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办理分为需在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和无需报送附列资料两种情形。对于无需报送资料的,纳税人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即可享受。需报送资料的,相关事项名称、申请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信息,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搜索“江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优惠办理栏目进行查看。纳税人可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办理,自主办理中如遇到疑问需要咨询帮助时,可通过点击“悦悦”图标,税务部门提供了智能问答和人工互动服务,税务征纳互动坐席将在线辅导纳税人进行减免税办理。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认真落实好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同时,根据贵办统一部署,持续更新“赣企通”平台惠企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