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53号建议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23
实施时间: 2026-4-2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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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委政法委:
  由贵委主办、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会办的《关于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历史涉税案件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建议》(第853号)收悉。针对唐文亮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经认真研办,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跨部门协调会议
  全省税务机关始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法规定,依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征管执法协作,着力提高税收监管质效。如各级政法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集体研判企业案件事实及法律争议点,税务机关将积极参与、提出意见。
  二、关于实施分类处置的差异化处理策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税费保障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十省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依法从主观过错、违法情节、纠正情况、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考虑,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关于协助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企业在注销前,应当依法清税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要求,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注销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等服务,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及相关资料,不断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能。纳税人涉税案件终结后,需办理注销手续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为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强化合规管理、提升服务质效,努力为江西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