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1号建议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27
实施时间: 2026-4-27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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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住建厅:
  由贵厅主办、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协办的第051号建议《关于加大对中小城市更新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针对郭峰代表提出的“出台适用于中小城市的城市更新税收指引,明确改造各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建议,经研究,我局办理意见如下:
  城市更新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改造开发等多个环节,国家层面出台了相关税费支持政策。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及个人所得税减免等予以了明确。目前,国家层面尚无针对中小城市更新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且根据现行税收立法及优惠政策管理体制,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机关无权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全面、及时、准确执行税法及各项政策规定。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城市更新改革工作部署,在借鉴外省经验、梳理国家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研究编制支持城市更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南,持续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精准“政策找人”,促进支持城市更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为助力我省城市更新提速增效、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