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三届第四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6-8
实施时间: 2026-6-8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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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西省商务厅:
  由贵厅主办、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协办的第0009号提案《关于强化省会引领战略,将南昌打造成为全国知名消费中心城市的提案》收悉。针对黄清玉委员提出的建议,经认真研办,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江西特色产品专区,提高税收优惠”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江西省税费保障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没有国家层面明确授权,省及省以下各级务机关无权自行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或者税收减免缓退等事项,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全面及时准确执行税法及各项政策规定。省税务局将依法依规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南昌打造全国知名消费中心城市。
  二、关于“依托南昌综合保税区,推广‘1210保税进口’模式(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建议
  省税务局积极配合商务厅、南昌海关等部门,加强对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服务与管理,支持南昌综合保税区开展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试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通过消费税改革试点引导高端消费回流省内”的建议
  李强总理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既有利于增加地方财力,也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培育本地消费市场,更好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研究推动相关改革工作。改革正式实施后,省税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好消费税各项改革措施,确保税收政策落地落细,积极助力我省消费提质扩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