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在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外管[2019]1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9-9
实施时间: 2019-9-9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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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外汇局各县(市)支局、各市级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浙江等地区扩大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范围的批复》(汇复〔2019〕28号),我分局决定在宁波市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波市全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宁波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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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pdf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事后监管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