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汇管[2022]4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31
实施时间: 2022-5-31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中心支局、杨凌支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陕西省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实施以来,有效提升了试点企业跨境结算的便利化水平,对激发市场活力、增强陕西经济发展潜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质效,推动优质企业便利化工作扩容增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质效有关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22〕23号),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陕汇管〔2021〕43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沈  冰 029-88150833
  杨雪竹 029-8815070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2年5月31日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