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暨“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汇管[2021]6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9-27
实施时间: 2021-9-27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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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中心支局、杨凌支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支持陕西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走出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谱写陕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暨“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试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乐  029-88150730
  李小梅  029-8815097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暨“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1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暨“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试点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