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商发[2018]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2
实施时间: 2018-1-2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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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陕西省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金融服务功能,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对已出台的《金融服务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意见》(陕自贸办发〔2017〕3号)内容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确保政策落地。各自贸试验区银行要全面掌握《细则》相关内容,指导区内企业用足用好自贸区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措施,最大程度释放自贸区金融政策红利,真正将《细则》内容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自贸试验区银行应紧密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和陕西自贸区战略定位,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培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案例。
  三、切实防范风险。各自贸试验区银行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加强全业务流程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做好自贸区数据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严格履行数据及异常可疑信息报送义务,切实防范辖内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附件:进一步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