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汇发[2026]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6-2
实施时间: 2026-6-2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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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各地市分局、辖区各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海南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跨境融资便利化改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修订后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各地市分局和辖区各营业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密切跟踪监测有关业务开展情况,依法对相关企业和银行加强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二、辖内各银行应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相关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并强化监测分析,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严守风险底线。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反馈。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