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汇[2026]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31
实施时间: 2026-4-30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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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各市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各省级有关银行、福州各市级有关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决定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厦门片区相关试点政策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发布实施),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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