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汇发[2013]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3-20
实施时间: 2013-3-20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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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中心支局,浏阳市、醴陵市支局;在长各外汇指定银行 :
  为及时准确了解辖内金融机构在从事外汇业务过程中发生机构信息变更、业务经营重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和案件等事项,切实履行维护区域外汇金融稳定,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制订了《湖南省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综合业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731-84301658,84301496。
  附件:湖南省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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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湖南省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