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2026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27
实施时间: 2026-4-27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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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5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5年度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二、请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5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三、相关申报主体可通过扫描“2026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指南微信版二维码”(见附件)了解有关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