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备忘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6-2
实施时间: 2026-6-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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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事实情况描述
  甲公司2025年度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发生以下与业务招待相关的支出:
  1.当年为拓展客户发生的餐饮费3万元、赠送客户的定制礼品支出2万元;
  2.组织员工团建聚餐支出5万元;
  3.向客户支付的业务回扣支出1万元;
  4.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4万元;
  这些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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