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医保发[2025]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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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就做好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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