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等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人社通[2026]12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22
实施时间: 2026-7-1
失效时间: 2029-6-3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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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金融监管分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党群政法和社会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城乡发展局、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税务局:
  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作出的重要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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