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统一规范失业保险政策体系的意见
发文文号: 吉人社联[2021]9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8-16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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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1〕2号)要求,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统一规范失业保险政策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及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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