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合并准则实施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6-6-18
实施时间: 2026-6-18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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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涉及的补偿性资产与或有对价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补偿性资产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并参考应用指南,或有对价是指在企业合并中,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出售方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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