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6]84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6-6-17
实施时间: 2026-6-17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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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6月17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