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6-15
实施时间: 2026-6-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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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间前完成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答:依据《关于开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用人单位应在本年6月25日前为全部在职参保职工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请注意: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用于确定下一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本市社保年度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本次申报确定的是2026社保年度,即所属期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的缴费基数)。该项工作每年仅需申报一次,申报完成后如无特殊情况,在一个年度内一般不产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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