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60608-20260612]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6-17
实施时间: 2026-6-1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征收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时,系统提示“简称不合法,合法值为生产生活服务”,如何处理?
  答:电子税务局更新后商品编码有改动,纳税人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重新维护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后再开具发票。
  
  2.问:收到短信提示“您存在线上平台销售收入,但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尚未启用。请您进行核实确认,及时启用税费种并如实申报纳税,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查看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的启用情况,如已启用请及时申报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如未启用,可通过【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自行启用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纳税人应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择税费种认定有效期起,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启用时,税费种认定有效期起无法选择到前期的,可直接通过远程办“税费种认定”业务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3.问:如何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查询和下载已申报的申报表?
  答:步骤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
  步骤二:设置申报表种类、税款所属期起止等“查询条件”进行查询,选择需下载的申报表,点击右侧的“导出”功能,界面上方会出现系统提示“您已发送导出申请,请10分钟后去【申报表单下载】功能下载报表”;
  步骤三:点击提示中的【申报表单下载】功能链接,系统会跳转至【申报表单下载】功能模块,待报表状态显示“生成成功”后,点击“下载”即可。
  温馨提示:点击表单右侧的“下载”功能可逐张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若需合并下载申报表,可勾选所有表单后再点击左上方的“下载”功能,下载的文件格式为压缩包,解压后为合并的PDF格式的表单。
  
  4.问:如何开具无欠税证明?
  答: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开具无欠税证明:
  一、电子税务局办理
  纳税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模块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可前往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办理材料如下:
  (一)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二)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委托他人代为开具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1份;
  2.未办理实名办税的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若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1份(查验后退回)。
  
  5.问:个人如何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清单?
  答: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2.选择上方菜单栏中【特色应用】功能,地区选择“深圳市”;
  3.点击【纳税清单打印(深圳)】模块,该功能模块仅包含深圳本地申报纳税记录,含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信息;
  4.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后,可查看并下载此纳税清单文件,也可根据需要开具英文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