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保留目录[2026年版]和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发[2026]1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6-6-1
实施时间: 2026-6-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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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5号)规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治区依法对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集中调整。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保留目录(2026年版)》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取消下放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6月1日
  (本文有删减)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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