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自然资办函[2026]919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6-6-8
实施时间: 2026-5-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一、加强登记服务集成。企业购置不动产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申报纳税、贷款办理等纳入“一件事”范畴。各地要加快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企业在同一窗口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申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