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6年5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6-8
实施时间: 2026-6-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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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哪些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务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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