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体改[2026]6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5-18
实施时间: 2026-5-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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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委、厦门市委改革办: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创新,一批重点举措取得积极成效。为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和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形成了一批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
  本次总结推广的经验举措共41条,主要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建立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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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