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加快我省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会[2026]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14
实施时间: 2026-4-14
法规类型: 会计信息化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人行部门,各省辖市档案局,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航空港区党政办公室,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河南农商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
  2025年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财会〔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的原则、目标、内容、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为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应用,加快推进我省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促进会计工作数智化转型,更好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