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长三角区域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规[2026]31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26-6-4
实施时间: 2026-6-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江苏 上海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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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单位:
  2026年长三角区域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清单共征集项目68个,根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最终遴选42个应用项目面向社会发布,现将2026年度长三角区域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清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度长三角区域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