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沪发改民营建[2026]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5-20
实施时间: 2026-5-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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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韩若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上海深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与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贯彻落实情况
  民营经济是上海发展的重要支柱。为贯彻落实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9月25日,《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并于10月20日正式施行。《条例》作为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率先出台的地方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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