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厘清社保与税务部门职责边界 破解维权推诿难题》 的提案[第0157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18
实施时间: 2026-5-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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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宋涛委员:
  您提出的《厘清社保与税务部门职责边界 破解维权推诿难题》(第01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分工边界”问题
  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严格明确了社会保险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职责边界明晰。2023年,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2023年第3号)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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