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使用河南省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社保[2025]1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8-6
实施时间: 2025-8-6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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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社会保险中心,省本级工伤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提供的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将依此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发标准。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豫人社〔2018〕44号)第二条第六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之规定,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83.3元核算2025年度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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