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与马来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7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5-29
实施时间: 2026-6-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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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便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物的合规通关,自2026年6月1日起,“中国—马来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与马来西亚实时传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和《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流动证明(以下统称原产地证明)数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在货物进口时凭马来西亚签发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享受RCEP或者《中国东盟框架协议》项下协定税率的,按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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