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商务局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关于支持纳税人自由选择申报代缴车船税方便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建议》[第773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1-28
实施时间: 2024-11-28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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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刘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纳税人自由选择申报代缴车船税方便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车船税征收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27家省级保险机构、152家保险分支机构从事车船税代收代缴业务,其中业务量较大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车船税收入分别为4.4亿元、4.32亿元和0.72亿元。2023年,我市实现车船税收入14.74亿元,同比增长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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