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市场监管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11-29
实施时间: 2023-12-1
失效时间: 2028-11-30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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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京津冀三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区域实际,共同制定了《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已分别经三地党组(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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