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市场监管规[2019]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11-29
实施时间: 2019-11-29
失效时间: 2024-11-2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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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9〕4号)的要求,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98号)的原则,继续深化“多证合一”登记改革,进一步扩大证照整合范围,提升登记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合证照名称
  在“二十四证合一”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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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天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docx    
附件2 “多证合一”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数据共享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