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市场监管规[2018]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2
实施时间: 2018-2-1
失效时间: 2023-1-3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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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天津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程序规定》已经我委2017年12月27日第2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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