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5-2027年度[第二批]和2026-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26]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5-22
实施时间: 2026-5-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税函〔2025〕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2027年度(第二批)和2026—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5—2027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