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8
实施时间: 2026-5-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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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施华明代表:
  《关于规范涉企账户冻结执行优化福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5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立福州法院、市人社局、税务部门联动机制,账户冻结后及时衔接社保补缴、工资代发事宜,断缴社保允许后期补缴免滞纳金并开设扶企绿色通道”的建议,体现了您对助企纾困与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契合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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