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令第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
发文时间: 2026-5-10
实施时间: 2026-7-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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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202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令第56号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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