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核定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自然资函[2025]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25-1-21
实施时间: 2025-1-2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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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以下简称部173号文)要求,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研究确定了四川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现予以印发。同时,将部17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保障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改革顺畅有序,充分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对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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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四川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docx    
2.四川省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