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做好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发[2015]3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6
实施时间: 2015-3-6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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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交通运输局,邵阳市、怀化市公用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汽电车车辆购置税免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免税申报车辆的审核把关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税发〔2012〕122号)的要求,做好免税申报车辆的资料提供、审查及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车辆购置税免税企业必须是具备免税资质并纳入省交通运输厅编制的《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含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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